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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航空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客票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6 11:12:00
尊敬的旅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要求,自北京时间2020年3月23日零时起,海航以北京为目的地的国际航班将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这一变化会对您的行程带来较大的影响,如您持有880票证开具的客票,需要在第一入境点城市隔离观察,海航将竭诚为您提供如下客票服务:
一、客票最终目的地是航班的第一入境点城市
如您自愿放弃后续行程,海航将为您办理原客票上北京至最终目的地航段的免费退票。
二、客票最终目的地为北京
1. 如海航有第一入境点至北京或其临近城市的航班,可为您提供一张自第一入境点至北京或其临近城市海航实际承运直达或中转航班免票(首选客票目的地直达航班),按国家规定收取的税费由您支付。您需自隔离之日起至解除隔离后7天内(含)联系95339客服或第一入境点海航直属售票处领取免票,免票领取时即订妥航班及乘机日期,乘机日期可选择自原票国际航班入境北京之日起30天内。
2. 如海航两天内(含结束隔离当天;当地防疫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无第一入境点至北京的航班,您可凭在解除隔离后7天内自第一入境点返京的交通票证于解除隔离30天内联系海航直属售票处报销;报销金额上限为高铁直达二等座票价;高铁无直达或直达高铁无余票情况下报销金额上限为当日或6小时内中转高铁二等座票价。
三、若客票最终目的地为国内其他省市
1.如您选择免费变更,原客票国内后续航段可免费变更至自第一入境点至客票最终目的地或其临近城市海航实际承运直达或中转航班(首选客票目的地直达航班;中转航班限中转一次),变更后的航班乘机日期自原票国际航班入境北京之日起30天内。
2.如您选择中断后续行程,可办理原客票上北京至最终目的地航段免费退票。
注:1)临近城市指同一省份内的所有城市,或相邻的两个省份内的所有城市。2)如旅客持有海航公务舱国际票,本公告提及报销金额上限高铁二等座票价可替换为高铁一等座票价。
本公告发布后,如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有进一步要求,需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海航服务热线95339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